2008年8月1日 星期五

台菲經濟走廊

蘇比克灣開發管理中心董事長 周嚴
2006年1月14日

在我國經濟部何部長及菲律賓貿工部法微拉部長見證下,加工出口管理處於2005年底正式與菲律賓蘇比克灣及克拉克二個特區政府簽署台非經濟走廊協定。今後台灣加工出口區與蘇比克灣及克拉克間將正式攜手步入跨國自由生產區之新時代。這是將台灣工業製造能力與菲律賓近九千萬優質且廉價人力資源和市場相結合的一項創舉。預期將可謂台菲兩國開創可長可久之國際競爭空間。

菲律賓政府鑒於談灣產業對非之重要性,協定中規定:高附加價值的群體投資,允開放菲國內市場供台商建立自有品牌;以視同國內航線之優惠允我船隻與飛機經營台菲兩地;與我國海關合作採用出口/進口一次報關;允許我國金融機構直接在特區貸放並取得擔保品,使我國廠商能以國際最優惠之外幣利率獲得融資;廠商可於經濟走廊與台灣加工區間自由調動公司員工,以因應臨時性之市場需求;在我加工出口區設廠之廠商,得於向菲方報備後快速進行投資設廠。

擬在台從事研發運籌、在菲及東南亞經營自有品牌與通路、運用菲律賓人才從事全球接單、或培育全球生產佈局經營團隊等國內外台灣廠商,均適合在經濟走廊佈局。蘇比克灣開發管理中心(SBDMC)之台籍負責人與幹部,結合菲方二個特區政府,將給予台商朋友最大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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